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是什么呢 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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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是什么呢

一、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是什么呢

工商赔偿流程: (一)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劳动局报告工伤情况。取得工伤证明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赔偿。 (二)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的:因工受伤的个体劳动者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收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照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申请赔偿。 2、 单位不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 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主张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材料1、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按表填表)需加盖公司印章2、 工伤证明原件3、工伤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4、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签字5、银行卡复印件,签字,条件: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伤死亡抚恤金的规定如下:1、 丧葬补助金:协调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职工生前死亡而无法工作的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月30%,老人或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月增加10%。每位扶养亲属核定的抚恤金总额不得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赡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 一次性工亡给付:标准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残疾职工在停职期间因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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