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复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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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申请受理

1、 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申请进行。它建立在行政相对人主动立案的前提下,即相对人不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不能主动管辖。

2、 受理: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审查。

二、 行政复议听证及决定

1、 复议听证会

2、 复议决定:复议机构通过复议案件,最终作出决定。

三、交货及执行

1、 送达:送达方式、期限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2、 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然而,有时当事人会因对复审决定不满意而拒绝执行。这个时候,强制执行就显得很有必要了。否则,国家行政复议机关就不能成立。

四、 暂停和终止

1、 作用:行政复议中止是审查程序的“中止”;行政复议终结,即为行政复议程序的结束;中止行政复议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行政复议机关中止、恢复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应当通知当事人。

2、 中止情节:申请人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能力,且尚未确定法定代表人参加行政复议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权利义务的继承人尚未确定的;申请人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主管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该案的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结果为依据,但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以及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3、 终止情形(直接终止):申请人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同意撤回;申请人自然人死亡且无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且其权利义务的接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行政复议机关依法许可达成和解;申请人对申请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经行政复议,因申请人涉嫌犯罪,将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非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三条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构负责法律工作,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资料;

(三)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四)办理或者转发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

(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机关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六)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但是,除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外,申请期限不得超过60日。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机关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交。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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