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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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赔偿,可以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确定。具体如下: 一、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1、 一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承担机动车第三者责任。赔偿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方对交通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应当承担40%的赔偿责任。 2、第二类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一)主要责任者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 (二)有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责任。 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机动车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证明时间1、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查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证明。经检查和检查的事故。 2、 发生肇事逃逸案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发现肇事逃逸人和驾驶人之日起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证明。 3、 事故责任认定证据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复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证书。 4、 交通事故未发现逃逸人员、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请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证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自收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出具证明。书。 5、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不能查明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调查所得的事实,并分别送达当事人。 四、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流程1、 向保险公司报案。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不仅要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还要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 事故现场调查检查。保险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安排公司理赔人或者委托的理赔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或者境外代理人前往事故现场调查事故情况,了解损失情况,审查和处理事故情况。初步收集有关事故性质和原因的信息。与损失有关的证据和资料等,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必要时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3、 损失评估。保险公司有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查后,应当估算事故造成的损失。如果投保人认为保险公司的定损有问题,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异议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定损。一旦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就损失估计达成一致,流程就会进入下一步。 4、 提交理赔材料。虽然权利已经被赋予,但如果不知道如何主张,这些权利就可能是徒劳的。因此,当损失确定后,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通常,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必须提交与事故相关的文件,如保险单、理赔申请书等,以方便保险公司核实。 5、 赔偿计算与审核。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交的理赔材料进行审核后,如属实、可靠的,应当承担保险责任,并按照保险合同确定具体赔偿金额。 6、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作出赔偿决定后,可以通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7、协助追偿。很多情况下,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损失后,法律还授权保险公司向事故真正责任方要求赔偿。此时,被保险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赔偿,而拒绝帮助甚至阻碍保险公司向事故真正责任方索赔。 五、 保险公司理赔所需材料1、 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3、 门诊病历; 4、 医院住院病历; 5、 医疗费用发票、后续医疗费用凭证、残疾辅具费用发票; 6、 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收入证明、休息误工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扣缴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是);7、 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据;8、 交通费、住宿费发票;9、 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如有);10、 司法鉴定证明及鉴定费发票(如已鉴定); 11、 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簿、家庭兄弟姐妹的户口证明(如有);12、 酌情提供其他信息。材料六、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下1、 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起诉地法院上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分二十年计算。被归档位于。但60岁以上者,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 交通费。交通费用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治疗的实际费用计算。

交通费用应由官方账单支持;相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一致; 3、住宿费、外地就医、提供残疾辅助器具、残疾及死亡亲属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和办理丧葬事宜的费用; 4、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5、 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 6、 护理费。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时间长短确定; 7、 住院期间伙食补贴。住院伙食补贴可按照地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确定; 8、 营养费用。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并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9、 鉴定费,治疗结束后根据当事人康复后的身体状况进行伤残鉴定; 10、 伤残赔偿、伤残赔偿金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程度,以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计算被诉法院所在地法院,自伤残认定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费用减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残疾人辅助器具收费标准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考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合理的费用标准; 12、 丧葬费用。丧葬费按照起诉地法院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合计六个月; 13、 家属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诉讼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在前一年。如果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则期间计算至十八周岁;如果家属不能工作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则该期限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 75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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