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知情不报是包庇罪吗,包庇罪的知识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恋上小编特意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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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情不报是包庇罪吗

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知情不报是包庇罪吗

法律主观方面:知情不报一般不构成窝藏罪。包庇应当是当事人在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为对方提供藏匿场所和财物,帮助其逃跑或者制作假证进行包庇,所以行为人如果只是明知,就不构成窝藏罪。法律客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藏身之处、360问答中心、财物,帮助其脱逃或者作伪证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愿意面对另一套刑罚和嫉妒。犯前款罪,事先通谋消灭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条宾馆、饭店、文化娱乐业、汽车租赁公司等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窝藏罪是指虚假证明某人是犯罪分子。包庇犯罪的构成要件是:本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各类人。既包括犯罪后逃避司法的犯罪分子,也包括逃脱司法机关羁押的未决犯、已决犯。本罪的客观方面是包庇犯罪分子,即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据,包庇犯罪分子。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在司法追逃过程中,行为人因某种特殊原因冒充罪犯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者实施其他行为使司法机关误认为是原罪犯的,也应当认定为包庇犯罪。

本罪的罪名是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是罪犯而实施包庇行为。明知故犯,意味着意识到你在窝藏罪犯。当然,如果他在开始包庇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罪犯,这个罪就成立;如果开始包庇时不知道自己是罪犯,但在发现对方是罪犯后继续包庇,也是犯了这个罪。包庇罪的认定标准1、本罪与事先有共谋的共同犯罪。

包庇行为是在被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犯罪是在他人犯罪后故意产生的,即只有在没有事先与犯罪人串通的情况下实施了包庇行为,本罪才成立。如果行为人在犯罪前与犯罪人共谋,在犯罪后约定包庇,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凡犯窝藏、事先通谋罪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实施的犯罪法定刑低于包庇犯罪,也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

当前位置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在伪证罪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以隐瞒犯罪证据的行为类似于窝藏罪。两者的区别在于:如果在刑事诉讼程序之外以伪证包庇罪犯,使司法机关不能正常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则成立包庇罪。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等。作出虚假陈述,意图隐瞒犯罪证据,影响已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司法机关公正办案的。理论上可以认定为犯两罪,但伪证罪是基本法,包庇罪是补充法,最终应以伪证罪论处。字体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

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所以以前的刑法理论认为,破坏犯罪痕迹、证据的行为构成包庇犯罪。本法增加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后,有人认为窝藏罪包括帮助消灭犯罪痕迹、毁灭犯罪证据的行为。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包庇罪应仅限于虚假证明的行为,不包括帮助犯罪分子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

但这两种罪的法定刑差别较大,如何在两者之间划出合理的界限,需要研究。

窝藏罪的量刑标准是: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罪犯而为罪犯作虚假证明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主要是指窝藏或者包庇多人的;多次窝藏或者包庇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等。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分子而为其提供隐藏的场所或者财物帮助其逃跑或者作伪证进行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处或者财物而为其提供帮助逃跑的,或者虚假证明是窝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凡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惩处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明显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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